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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常會說到:”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”,這句話其實很簡單,大家都知道意思 -- 自己不想受的事,就別往他人身上推。

但把這種行為拆開來看,說的就是一件事”體貼”。因為要”勿施於人”的前提,必是建立在你能為他人設想的情份上;倘若你從未為別人著想過,那何來的體貼之心,何惶論勿施人的。

然而,”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”強調的是主動的貼心,能先一步的為別人想到內心的感受。這時,有趣的事發生了,有人曾問:”己所欲,施於人”是否也代表此意?
我不免要大聲疾呼,這可是差了十萬八千里的。因為”己所欲施於人”,是說把自己喜歡的也映射到他人身上,這是一種更自私的行為,也是完全不顧到他人的感受。

大家小時候都很討厭爸媽對你說:”去讀書!不要再看電視了”,當兵時更受不了班長對你的百般凌虐。但是,但是啊~當你當了父母親,有了小孩時,一定會”不自覺”的對你的小孩說出那句:”去讀書!不要再看電視了”;當你當了班長,也會忍不住對班兵實施不合理的要求。真奇怪!怎麼自己最不喜歡別人對你做的事,反而變成了你會對別人做的事了,這說明了”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”的真諦,一顆體貼的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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