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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情是什麼東西?又有什麼道理?自古至今,有多少男男女女為愛痴狂而不顧一切,只盼自己能得到愛情所付予的那麼一滴甜蜜,渴望能感受到戀人手中的那份溫柔。

當愛情能昇華為夫妻間的親情,那是喜劇開場的另一段人生旅程。
然而這世上卻存在著許多有緣無份的戀人,即使愛的那麼無怨無悔,終究還是分開;
同樣的命運也發生在那些有份無綠的情人,就算愛的如此刻骨銘心,最後還是分開。
不管是為了什麼而分開,他們的愛情不能走到盡頭而開出親情的花,在最後的關頭前分手了。相愛的時日裡,為了愛是那麼的轟轟烈烈,為了感受甜言蜜語而寧願變得盲目,被愛所傷時卻又是那麼的痛徹心扉,淚流滿面。

然而在此刻,離你而去的她早就再也不眷戀你那溫柔的臂膀,在她決意走上自己的獨木橋而找尋自己的幸福時,她早就不是當初你心心念念相和她共度一生的人了。但是自己的人生還是要過,想不透的人於是就走上了自己所鋪設的絕路,但我們不想如此,又要如何去面對未來的日子?我想這個問題有太多的答案,但那一個又是適合你的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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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當戀人,豈能知己?

有個形容男女關係的理論,叫『鬧鐘理論』:
當你發現鬧鐘不會響的時候,就應該設法找出原因,到底是因為電池沒電了還是鬧鐘壞了?
電池沒電,正代表二人的愛情已經到了筋疲力盡的時候了,靜下心來好好的溝通,調整對愛情的態度,充電後再出發!
如果是鬧鐘壞了,那麼就應該要買一個新的鬧鐘了,此時無論你如何努力修理,早就不能動的鬧鐘是不可能在早晨叫你起床的,至於要去夜市買便宜的還是要去百貨公司買,有的人還想網購呢!這就看個人的態度了。

一旦分手後,我不相信不當戀人,還可以是朋友,更惶論想要維持當知己的關係, 那真的是有難行之處。
沒有人能在分手後,還能承受得了那份永無止盡的思念,那種無法忘懷的牽掛。想當一輩子的知己,只會讓自己愈陷愈深而終究無法自拔,因為只要她的一個微笑或聲音, 都足以像千軍萬馬般的撼動你那即將平靜的心,而掀起萬瀾波濤。而要和舊情人高談闊論著她和另一伴的新感情發展,這樣的痛苦可不是療傷中的你所以承受的了的;看著她的小手被另一個男人的手牽著,必定也是醋勁大發,誰能忍受聽到她和另一半的纏綿?所以沒有人能做到和舊情人當知己關係,除非真的早己放下,而矛盾的地就也就在這裡,如果當被是深深愛過,那今天又豈能輕輕放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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肉慾伴侶

不管是由性而愛,或因愛而性,戀人之間的性闗係總是扮演著一種妙不可言的角色。
當然有的人比較重視性關係,也有不少的人用性關係來解決二人間紛爭,如果有人想在分手後只想和舊人維持性的關係,水瓶雙魚的一篇文章『見面 做愛 回家』就是在說明這種類型的感情,然而這樣的感情早就不是感情,充其量只能叫做性交易,那只是貶低了二人當被的愛情,對雙方的一切努力做出最大的污辱。除此之外,更有可能當上了別人的第三者,惹來後悔莫及的麻煩之事。
因此,是沒有人能在失去了愛,還痴心妄想,想要把愛做出來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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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愛不到就去死

這是最笨的選擇了,因為這種關係是烙印在一句話:愛有多深,恨就有多深。
心裡只想著,不當情人就是仇恨,因為這種人由愛生恨,連續劇看太多了,學到的行為模式就只有這樣。明明就不能再維持下去的二人關係,所以一方選擇離去,但總有一種人對逝去的愛非常執著,也因為得不到自己想要的愛,所以就用恨來填滿空虛的心。
中心的恨意,往往會造成實際上偏差的行為,萬般的阻撓她和新男友,想盡辦法抹黑對方,把過去的照片PO上網,更甚者是侵犯個人的隱私把親密照片也PO上來,何必如此呢?
最極端的,就會計畫在這陽世間既然愛不到他,那就當真正的地下情人,一對與世永絕的夫妻。
人心,人性,人的自私,有時真是令人不寒而慄!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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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是戀人,你早已洞知對方的習性,她喜歡吃什麼,愛看什麼電影?他又喜歡抽那個牌子的香菸?有時會像影子般的投射在自己的腦海裡。是那麼的熟悉,又是如此的真實,而卻再也觸不到,令人感到如此的陌生。
這種複雜的情感交錯在往後的日子裡,也許沒有答案,但如果再遇上舊情人,也只能當她是最熟悉的陌生人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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