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戀人與夫妻,都是二人相遇後的過程,但卻存在著若大的的不同意義,那就是婚姻。

或許婚姻在現今社會中,在許多人的眼裡只不過是一張薄薄的紙。而如果那只代表著一只隨時都可以忽略的意義,那就請你不要結婚,或許當戀人就好。

不論何時何地,你隨時會遇到一個比另一伴更吸引你的戀人,她可能帶給你前所未有的愛情與感動,她能給你另一伴不能給的溫柔,她能給你另一伴沒給過你的空間。

當戀人時,
你隨時都可以提出分手的要求,換掉這一伴,開始與新的另一伴嶄新的旅程。不管你們以前有什麼山盟海誓,即便是山無綾,天地合,才敢與君絕!,你也不用負什麼責任,可以把承諾踩在腳下。
至於以前的那一伴,就得面對失去戀人的孤單,努力的從分手的陰影走到陽光下,只希望能將愛情的毒瘤消減殆盡。而你,只需輕輕的說一句:『妳很好,但對不起!』或是『我們不適合在一起』,你沒有錯,誰也不能怪你。

當夫妻時,
你既然答應了要照顧她一生,不論是教堂的牧師或拜堂時的神明,都見證了你的誓言,那是你和另一半所訂下的契約,她成為了你生命中的另一半,而不是另一個玩伴。那麼無論你遇見了再怎麼讓你動心的人,即使不怕天打雷劈,你都不可以違背當初的承諾,把另一半抛在一旁,天真的想和新的另一伴去感受愛情,因為這是婚姻。

有個曾經的好朋友,是個用盡所有氣力去愛女朋友的人,於是在相識後的三個月結婚了。也因幾乎把所有的時間和精神都放在女友身上,所以稱他是曾經的朋友。女孩才剛畢業,所以二人相差了十歲,當然男孩處處都讓著這女孩,不管女孩多麼的頑張,男孩總以『她還年輕』為由,不願也不能去堅持任何事情。這過程讓我又上了人生保貴的一課,每個人做的每個決定,沒有什麼對與錯,因為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權利。
但日子一久,女孩子黏人的功力開始讓男孩感到壓力,在很多生活面也都展現了e他發現失去了自己的生活空間了,因為他總把工作以外的時間都給了這女孩-老婆。我問他:『如果十年以後, 她還是如此,你該怎麼辦?』
一個令人咋舌的答案,在他回答了後,著實的點燃我心中的怒火,他回:『如果真的沒辦法,那就只好離婚了。』我面紅耳赤的怒喝他:『如果你存在著這種大不了就離婚的心態,那你根本就沒資格結婚,你這個癟三仔!請你不要担誤一個女人的一生。』

愛情,有多愛?像他這麼愛一個女人,可以為了她,整天陪伴她,而犠牲自己私人空間的一個男人,還不是存在著大不了就離婚的想法。

愛情,能有多愛?即使二人結婚了,還不是建立在一張薄弱的結婚證書上,隨時都可以再拿另一張離婚協議書來取代。

如果你準備要結婚,那麼就代表你一生都將牽著她的手,不論前途有多艱難都不能放手;不管遇到多大的阻礙,二人都要攜手共渡才對。
一旦你牽了她的手,不是不要輕易放手,而昰永遠不能放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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